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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香精属于食品添加剂

食用香精属于食品添加剂。
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-2011)相关规定,配料表应当如实标示产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,但不强制要求建立“食品添加剂项”。
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选择附录B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标示。此答复不作为监管执法依据。